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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将三审 拟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管

转载自 千龙网 - 国内 发布时间:2026-08-22 06:00:01 72

记者从21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记者会上了解到,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将继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完善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强调应当依法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后续管护。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协同开展人才培养;

二是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增加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原则上不作为补充耕地来源;

三是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四是增加对沙化、风蚀、水蚀耕地开展综合治理,以及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规定;

五是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增加规定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

六是明确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视频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将三审 拟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 黄海华: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明确“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并完善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严格全周期质量管理,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强调应当依法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后续管护。针对近年来违法使用、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较为突出的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进一步强化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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